把“丑话说在前头” 由于多业主参与购房的方式比较复杂,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,魏东建议,合资者应把“丑话说在前头”。“现在人的观念还是应该转变,合资人在购买之前需要相互协商,把彼此间的利益关系说明清楚,这是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。”魏东说道。 对于合资购房的人来说,崔鹏律师认为,应重点注意三方面的问题:一是尽量选择“志同道合”的人,形成一种“契约”意识。二是明确好房子使用收益的关系。三是明确好房屋部分转让的关系。“大家通过合资购房的方式,使房屋成为一种共有关系,对于共有关系,《物权法》规定,按份共有人若想转让共有的不动产份额时,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。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同意购买的话,可以向其他买方出售,或继续保留份额,以出租的方式获得一定的收益。”崔鹏律师说道。 另外,在银行贷款方面,胡景晖表示,银行不会考虑所有出资人的还款能力,贷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申请。所以合资购房人应选出资质条件相对较好、有一定还款能力的人去银行申请按揭贷款。要注意的是,由于合资方经济状况不一,合资人应提前界定日后共同贷款期限及还贷比例等相关问题。如果一旦合资人任一方出现经济问题,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按揭的话,那么房子就有被银行收回的风险。 共5页 当前为5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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